合同期內解雇員工應按以下方式進行:
1.經勞動雙方協商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每滿壹年支付相當於壹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長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滿壹年的,按照壹年的標準支付;
2.因用人單位作出的辭退、開除、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所以,雖然勞動合同是由企業人員保管的,但妳也不用太擔心。
辭職工資什麽時候發?根據法律規定,辭職時未付的工資,公司接到辭職申請並批準後,應立即支付。實際操作中,公司財務方便,辭職當月工資壹般在規定的工資發放日發放。也就是說,妳在職的時候工資什麽時候發,辭職的時候當月工資也在平時的工資發放日發。
綜上所述,合同解除具有合同關系消滅的壹般法律後果,具體表現為合同雙方將來都要履行自己所接受的義務。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合同的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的解除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結算和清算條款的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並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對於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約定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在競業限制期內按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