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額現金支付管理規定:
1,實行大額現金備案制度。對超過金額起點的大額現金支付,要求企業隨時報告、登記並報送縣人民銀行備案;
2.登記現金超過金額起點的匯票、本票,視同大額現金支付,實行登記備案制度;
3.我行配備兼職人員做好大額現金支付的登記備案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核查。對提取大額現金、化整為零或重大違規逃避監管的,要給予相應處分;
4.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做好現金管理工作,及時清理多頭賬戶,加大查處力度,堵塞逃避監管漏洞,對企業現金管理進行宣傳,使企業自覺執行相關規定,防止違規使用現金;
5.企業提現,無論金額大小,壹律實行三級審批,即戶信貸員、信貸科長、行長或主管行長審批制,防止企業在提現過程中違規操作;
6.對大額現金支取實行第壹責任人制度,即企業支取現金後未按規定用途使用現金,造成現金使用不合理和套匯的,追究戶信貸員的責任。
綜上所述,企業只能在限定範圍內使用。對於現金支付,還應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轉賬結算。因此,企業超定額支付大量現金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
《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第五條
開戶單位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壹)職工工資和津貼;
(二)勞務報酬;
(三)按國家規定授予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方面的獎金;
(四)國家規定的各種勞保、福利費和其他個人費用;
(五)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格;
(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七)低於結算起點的零星支出;
(八)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需要以現金支付的費用。
前款規定的結算起點為1000元。結算起點的調整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報國務院備案。
第六條
除本條例第五條第(五)、(六)項外,開戶單位支付給個人的超過現金限額的款項,應當以支票或者銀行本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開戶銀行審核後支付。
前款規定的現金限額,按照本條例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