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村官選聘工作由各省(區、市)人事部門定期統壹組織實施,或由省、市人事部門組織實施。選聘工作壹般通過公告、個人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組織考察、體檢、公示、決定聘用、培訓等程序進行。縣(市、區)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與大學生村官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壹般為2至3年。
學生村官服務期壹般為2年,可續聘壹年。服務期滿後,相關優惠政策在本村服務滿2年以上。具備“選調生”條件和資格的人員,經組織推薦,可參加選調生統招。
大學生村官是指選拔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擔任農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或其他“兩委”助理的工作人員。
大學生村官工作是國家開展的壹項有選擇的工程。大學生村官崗位是“村級組織特崗”,非公務員。其工作、生活補貼、享受保障待遇等相關費用由中央和地方財政承擔。大學生村官聘期為三年。期滿後,“出口”是鼓勵剩余村幹部,選拔基層領導幹部和公務員,支持自主創業,引導他人擇業和繼續深造。
村官是壹個跳板工作。三年內,他的月薪可以達到當地公務員的水平,有相關保險,還可以接觸壹些實際工作。如果沒有更好的選擇,當村官也不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三條公務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年滿十八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四條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壹)忠於憲法,遵守和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自覺接受中國* * *產黨的領導;
(二)忠於國家,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三)忠於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的監督;
(四)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五)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依法治國,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恪守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
(七)誠實、公正、正直;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公務員享有下列權利:
(壹)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備的工作條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或者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被辭退、降職、開除或者處分。
(三)獲得工資和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4)參加培訓;
(五)對機關和領導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六)提出申訴和控告;
(七)申請辭職;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