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獎勵制度
服務期1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者,授予中國青年誌願服務銅牌;服務期2-3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者,授予中國青年誌願服務銀質獎章;表現突出被授予中國青年誌願服務金質獎章。表現特別好的推薦參加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中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十大傑出青年誌願者和國際青年消除貧困獎。
第二,經費保障
1.誌願者補貼
誌願服務期間,中央財政給予壹定的生活補助。生活補助每人每月1,000元(從1,2012年8月起)。同時,誌願者所在地區納入國家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範圍的,執行艱苦邊遠地區地方文員津貼標準(ⅰ類地區120元,ⅱ類地區215元,ⅲ類地區515元,ⅳ類地區565438元,ⅵ類地區1490元),按月發放。交通補貼按照誌願者家到服務地點的實際裏程發放,每年發放兩次。
誌願者所在的服務縣和服務單位要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有條件的可以對誌願者給予適當補貼。
2.誌願者的人身意外傷害和醫療保險費用
相關保險由國家西部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綜合保險項目辦公室統壹投保。保險費是每人200元人民幣。人身意外傷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險責任,保額654.38+0.5萬元,住院醫療保險責任,保額654.38+0.6萬元,疾病門診責任,保額5000元。
3.誌願者體檢費
由中央財政按人均200元的標準予以支持。誌願者到崗後,國家項目辦將各省實際誌願者人數的110%分配給招募省級項目辦,由項目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配。
4.其他基金
各級項目辦要積極爭取在同級財政安排的專項工作經費中撥付培訓和項目管理經費。服務縣項目辦要結合實際,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將西部計劃納入當地年度重點工作範圍,管理經費納入同級地方財政範圍。
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
成立於2003年。
主管單位:中國共青團中央。
服務區域:西部計劃主要服務對象為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西部省(區、市)加上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湖南湘西、湖北恩施、吉林延邊部分貧困縣鄉鎮。
主題口號:“到西部去,到基層去,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
共青團中央、教育部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03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和2003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實施,財政部、人事部給予相關政策和資金支持。該計劃自2003年起,每年招收壹定數量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西部貧困縣從事教育、衛生、農技、扶貧以及鄉鎮青年中心建設和管理等方面的誌願服務,期限為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