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個成語,意思是為了維護正義,犯罪的親人不自私,這樣才會受到應有的懲罰。中國不承認“家法”,所有罪犯都應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法律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處決他人。發現親屬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向公安、司法機關和有關單位舉報,由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這就是法律上的“大義滅親”。如果行為人私自處決違法犯罪的親屬,也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在量刑時可以從輕處罰。在現代法律制度的立法設計中,既突出了維護社會秩序的目標,又防止了執法者因維護法律的職責而被迫與親人結為兄弟姐妹這種人間悲劇的發生。因此,壹方面,現行法律不承認使用“家法”。法律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處置他人,所有犯罪分子都應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故意殺人罪如何認定?
1,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
2、客觀要件,本罪客觀上表現為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可以由作為和不作為共同構成;
3、主要要件,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
4.主觀要件,本罪主觀上具有故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條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和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由人民檢察院負責檢察、批準逮捕、偵查和起訴。由人民法院負責審理。除法律特別規定外,其他任何機關、組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