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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董事長是法定代表人嗎?

代理董事長不壹定是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長可以是同壹人,也可以不是同壹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進行民事活動,壹切履行職責的行為均視為法人行為。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職責如下:

1.企業法定代表人應當在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參加民事活動,全面負責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接受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2.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行事;

3.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時,應有書面授權。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履行的職責,不得委托他人履行;

4.壹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壹般不得兼任另壹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只能在隸屬關系或合資、投資和參股的企業中進行,並由企業主管部門或登記機關進行嚴格審查;

5.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權力的簽字人。法定代表人簽名應當向登記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是代表企業法人的法律文件;

6.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說,作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能夠代表法人行使職權。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董事或經理,也可以是董事長或總幹事,看法律或公司章程如何規定;

7.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根據法人的意誌行使法人的權利。法定代表人負責組織領導企業內部的生產經營活動;全權代表國外企業,處理壹切民事活動;

8、法定代表人的權力,是法人賦予的,法人對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動承擔民事責任。但是,如果代表人的行為超出了法人賦予的權利範圍,法人可能要對此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註冊。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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