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般情況下,擔保人本身不影響征信。擔保人不履行法定義務,會影響征信,留下不良記錄。如果妳是擔保人幫別人借錢,這筆錢會被銀行認為是隱形負債,征信中會出現相關擔保信息。如果借款人逾期,法律規定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以後借款人申請房貸、車貸、大額貸款,銀行會考慮擔保債務,貸款成功率會降低。為他人擔保貸款,是出於忠誠,基於對朋友有足夠的信任,幫助朋友順利獲得貸款。出發點總是好的,但是如果朋友不還款,很多人就開始後悔了,並表達了自己的擔憂:我的征信報告上會有不良信用記錄嗎?其實擔保人的擔心純屬杞人憂天。目前為他人擔保,擔保人個人征信報告未顯示擔保人逾期還款記錄。所以,如果擔保人信用報告中有不良信用記錄,就要搞清楚是不是其他原因造成的。為他人擔保雖然不影響個人征信,但也存在還款風險。我國《擔保法》明確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所以擔保人在擔保之初壹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可以提前查看擔保人的財務狀況,了解請求擔保的目的,然後再做選擇。保證人同意保證後,應與保證人訂立協議,約定彼此的權利和義務。在履行過程中,保證人還應註意對被保證事項進行必要的跟蹤和了解,以免發生意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80條。
壹方不履行非貨幣債務或者履行非貨幣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a)在法律上或事實上無法履行;
(二)債務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成本過高;
(三)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請求履行。有前款規定的例外情形之壹,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解除合同權利義務,但不影響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