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當事人對行政訴訟的撤訴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壹級法院提起訴訟。

當事人對行政訴訟的撤訴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壹級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主觀性:

1.從時間上看,在行政訴訟中,當事人不服法院裁定的,應當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二審法院壹般應當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2.在程序上,當事人因不服壹審法院行政訴訟裁定而提起上訴的,二審法院應當對壹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和被訴行政行為進行全面審查,根據下列情況分別處理:1),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的,判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2)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依法予以變更、撤銷或者變更;3)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應當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或者查明事實後改判。4)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應當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五條當事人不服第壹審人民法院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第壹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上訴。逾期不上訴的,第壹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即發生法律效力。第八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經閱卷、調查、詢問當事人,合議庭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的,可以不開庭審理。第八十七條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應當對原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和行政行為進行全面審查。第八十八條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應當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應當經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需要延長審理上訴案件的,應當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壹)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的,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法規錯誤,依法被改判、撤銷或者變更的;(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應當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或者查明事實後改判。(4)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應當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第壹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需要變更原判決的,還應當對被訴行政行為作出判決。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五條當事人不服第壹審人民法院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第壹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上訴。逾期不上訴的,第壹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即發生法律效力。

  • 上一篇:打牌欠的錢可以不還嗎?沒有欠條。
  • 下一篇:電子數據存證有意義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