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在哪個階段向人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當事人應當在不遲於舉證期限屆滿七日前向人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人民法院保全證據,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查封、扣押、拍照、錄音、錄像、復制、鑒定、勘驗、制作筆錄等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證據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或者訴訟代理人到場。啟動證據保全程序新民事訴訟法第81條將證據保全分為訴訟中的證據保全和基於起訴的訴前證據保全。其中,訴訟證據保全的啟動方式有兩種:壹種是壹方當事人申請,法院作出裁定;二是當事人未提出申請,法院依職權裁定采取保全措施。訴訟證據保全的申請人由“訴訟參與人”限定為“當事人”,意味著訴訟代理人不能再作為證據保全的申請人。同時,訴訟證據保全程序的啟動應當強調當事人申請的原則,法院依職權啟動除外。法院的依職權證據保全應當限於確有必要的案件,主要針對處於緊急狀態、來不及告知當事人提出申請的證據,或者涉及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的證據。訴前證據保全的啟動方式僅限於利害關系人的申請。因為訴前證據保全尚未進入訴訟程序,申請人僅限於利害關系人,應當是指民事權益可能受到損害或者與他人發生民事權利糾紛的主體。關於申請證據保全的形式,新民事訴訟法不局限於書面形式,原則上應當要求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其內容應當包括: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申請保全的證據內容;請求證據保全的證明對象;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原因等。但是,如果情況緊急,申請人也可以口頭提出保全申請,由法院制作筆錄。以上是邊肖為妳整理的內容。如果要保全證據,需要由當事人申請,壹般在舉證期限屆滿七日前,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當事人提供必要的擔保。如果妳的情況比較復雜,網站還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妳進行法律咨詢。
法律客觀性: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九條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執行下列案件: (壹)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恤金、醫療費的;(二)追索勞動報酬;(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第壹百壹十條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2)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能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所遭受的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