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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壹份關於盜竊的諒解書以逃避刑事責任?

關於盜竊的諒解書是這樣寫的:

諒解書:

_ _ _ _ _ _ _(描述事故及損害事實);

事後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事故發生後,_ _ _家屬高度重視,積極與我家屬協商賠償事宜,並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了_ _ %的全部賠償金;

我們覺得他的悔悟很好,他得到了應有的教訓。我們不想繼續制造新的悲劇,願意原諒他。

懇請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_ _ _的刑事責任從輕處罰。

我在此傳達

_ _公安局

_ _人民檢察院

簽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寫清楚對盜竊的認識,願意原諒對方,建議從輕處理等。,並把理解的意思表達清楚。諒解書前提對受害人造成傷害的,應當明確說明賠償已經達成,實際賠償已經結束。如果沒有對被害人造成傷害,則無需明示,但諒解書的重點應明確被害人已經理解,被害人請求免除追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諒解書是刑法規定的酌定量刑情節之壹。在法定減輕情節缺失的情況下,諒解書成為刑事訴訟中辯護的重要辯護工具。

盜竊犯罪認識的內容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盜竊的案情、法律依據、達成的認識以及需要說明的相關情況。盜竊公私財物包括有形貨幣、金銀珠寶等財物,以及其他無形財產。壹般來說,盜竊自己家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不能以犯罪論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規定,對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所以諒解書只是酌情從輕量刑的情節,具體量刑要由法院結合其他具體案件和律師辯護情況綜合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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