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業的責任:
1.公共設施設備的滲漏、淤積和溢流。因施工質量差、年代久遠、勘察不到位、年久失修,對小區業主財產造成損害的公共設施、設備、管線。“水管爆裂”、“線路短路”、“電梯故障”等典型事件。
2.由於年久失修,行人在公共建築中受傷。典型事件,如圍欄倒塌,外墻脫落,傷害行人等。
3.業主受傷是由於公共娛樂服務設施故障或公共物品管理不善造成的。典型的例子有客人在泳池滑倒,井蓋(室外排水管道或地下管道井上方的蓋子)缺失,或者公共物品放置不當導致行人絆倒。
4.管理公司員工因業主違反規定而造成的影響鄰裏和他人的行為,業主明知而不勸阻。裝修不當影響鄰裏關系、燃放煙花爆竹造成公私財產火災損失等典型事件。
5.公司員工管理疏忽造成業主財產責任損失。
6.其他自然災害造成的管理失職。
地下室被淹怎麽索賠?
1,首先要確定地下室汙水管道壹直漏水,物管公司有沒有責任。如果物業公司有責任,可以要求其承擔維修責任,進行維修;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賠償;如果給生活帶來不便,可以要求其停止侵權,進行追償;2.如果不是物業管理公司的責任,而是市政局、自來水公司等其他城建管理部門的責任,就要找他們解決問題,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對房屋、配套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