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購買後半個月內發現內胎有沙眼,可以更換(自行修復、人為損壞、硬器械刺破都不會更換)。
2.?電鍍噴漆大件(車把、輪圈、鏈輪、曲柄、覆蓋件)半年內發現大件自行脫落或大面積起泡(人為損壞、劃傷不在三包範圍內)應更換。
3.?兩年內更換有裂紋的車架、前叉、車把、搖臂、液壓前叉(外力沖擊、強烈顛簸、超載重物造成的裂紋不在三包範圍內)。
4.?如果電池在產品售出後15天內低於額定容量的90%,請更換新電池。電池在壹年內失效,經檢測低於額定容量的60%,重新分組後應達到額定容量的60%以上,三包有效期不重新計算。如果更換新電池,將按3‰/天的費率收取折舊費。
5.?如果控制器、儀器和充電器在壹年內功能失效,應予以更換。
6.?無刷電機兩年內和五年內出現電機殼座開裂、電機燒毀等故障的,給予保修。
★特別提醒:以上時限以購買日期為準。
二、不屬於“三包”範圍和內容的:
1.因用戶未按照“用戶手冊”使用、維護和調整而導致的故障
2.用戶自行修改、拆修、自行分解,破壞了故障的原始狀態,無法識別和分析的故障。
3.用戶使用和儲存不當或意外事故導致的故障。
4.易損件和易耗品(易損件和易耗品為保險絲、橡膠件、剎車線、輻條、外胎、內胎、燈泡、鞍面、鏡子、塑料件)不實行“三包”。
5.沒有購車發票、保修卡或車貨不符的車輛。
6.拆卸說明書規定範圍之外的損壞部件。
7.其他未納入範圍的配件原則上屬於三包維修範圍,保修期按半年計算。
8.任何不屬於本公司的車輛,如對其他部件造成損壞,將不予保修;
9.電機在使用中,水位超過電機軸,導致電機被水燒傷。不會給三包。
三、保修原則:
1.超出“三包”範圍的故障和“三包”期後的主要部件,工廠仍負責維修,但會酌情收取費用。
2.廢電池必須壹個壹個回收,返回電池廠,避免環境汙染。
擴展內容:
換下來的電池還能享受三包嗎?網頁鏈接浙江工商行政管理局
內容來自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