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意改變速度。電動車限速應該是25km/h,但有些電動車時速可以達到190碼;
2.修改鞍座。電動車車座長度不能超過350 mm,只能容納壹個人。但也有商家對鞍座進行了非法改裝,將只能坐壹個人的鞍座改成了可以載人的鞍座。
3.加大電池倉。標準電動汽車的質量不應超過55公斤。改裝電池倉的目的無疑是為了騰出更多的空間,而改裝電氣倉會讓原本預留的電池線更容易老化。
非法改裝車輛怎麽處罰?
1,改變車身顏色,更換車輛發動機,不包括發動機型號和車架,十日內未辦理變更手續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2.改變發動機類型,改裝車輛排氣管,增加車輛後導向翼,增加車輛前探照燈,責令恢復原狀,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3、國產車輛更換輪胎尺寸,裝有大型車身四周防護裝置的,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500元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壹)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暫扣的;
(二)機動車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發生交通事故後造成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時速超過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壞、移動、改動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堵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壹的,還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壹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壹的,可以拘留不超過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