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所有道路交通參與者的利益最大化。標準修訂工作認真研究確定了各項關鍵技術指標,兼顧了電動自行車的出行效率、出行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
保證消費者的基本出行需求。新標準在現行標準的基礎上,對最高車速、車輛質量和電機功率進行了適當放寬,其中最高車速由20km/h調整為25km/h,包括電池在內的車輛質量由40kg調整為55kg,電機功率由240W調整為400W,提高了出行效率。
堅持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性質。電動自行車本質上是壹種具有助力功能的自行車,應當符合自行車的相關特征,即可以人力驅動。因此,新標準要求電動自行車必須具備腳踏騎行功能。
法律依據: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
確保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堅守安全底線,新標準由部分條款改為全文,增加了防篡改、耐火、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指標,調整完善了限速、整車質量、腳踏能力等技術指標,特別增加了耐火、阻燃、涉水等兩項新的安全指標。
確保所有道路交通參與者的利益最大化。標準修訂工作認真研究確定了各項關鍵技術指標,兼顧了電動自行車的出行效率、出行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
保證消費者的基本出行需求。新標準在現行標準的基礎上,對最高車速、車輛質量和電機功率進行了適當放寬,其中最高車速由20km/h調整為25km/h,包括電池在內的車輛質量由40kg調整為55kg,電機功率由240W調整為400W,提高了出行效率。
堅持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性質。電動自行車本質上是壹種具有助力功能的自行車,應當符合自行車的相關特征,即可以人力驅動。因此,新標準要求電動自行車必須具備腳踏騎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