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電子合同也稱電子商務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通過電子信息網絡訂立、變更和終止財產民事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只要雙方都明白合同的地位和法律效力,行為真實地反映了自己內心的效力意思,即其效力意思與表示行為壹致,簽訂的合同不違反法律,那麽就具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的電子合同必須滿足以下條件:首先,電子合同必須通過第三方簽署平臺簽署,以保證簽署過程的公平性和結果的有效性。第二,電子合同的簽署必須使用合法CA提供的數字證書,即可靠的電子簽名,以保證簽署人身份的真實性、內容的完整性和數字簽名的合法性。第三,可靠的電子簽名技術的基本條件是用於簽署電子合同的證書必須由ADOBE信任的證書簽發機構簽發,保證簽署的PDF文件在ADOBE reader中顯示“簽名可信”,合同的有效性由ADOBE reader自動驗證,具有通用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符合下列條件的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三條在民事活動中,當事人可以在合同或者其他文件、資料中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和數據電文。當事人約定的具有電子簽名或者數據電文形式的文件,不得僅因其為電子簽名或者數據電文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前款規定不適用於下列證件: (壹)涉及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關系的;(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熱、供氣等公用事業服務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適用電子文件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