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子商務法的性質是什麽?
電子商務法是為了調整數據電信(DATA
MESSEGE)是以交易形式為內容的規範的商事關系體系。換句話說,電子商務法調整的對象是私法關系。
總的來說屬於私法範疇,但其規範體系中也包含了壹些行政規範,比如對認證機構的許可和監管。但這些行政規範是重要因素。因此,從公法與私法分離的角度來看,電子商務法應該屬於公法與私法的融合。
二、電子商務法的內容
(1)數據電文法律制度。內容包括:數據電文的概念和效力、數據電文的發送和接收、屬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推定規範等。
(2)電子商務合同法律制度。內容包括: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的爭議解決機制。
(3)電子簽名法律制度。內容包括:電子簽名的概念和應用,電子簽名的歸屬和完整性推定,電子簽名的使用和效力等。
(4)電子認證法律制度。內容包括:認證機構的設立與管理,認證機構的運作規範與風險防範,認證機構的責任。
第三,電子商務法的主體
電子商務的發展是政府、企業、消費者等各種主體共同努力的結果,不能缺少任何壹方的參與和支持。
在電子商務的發展中,政府應該肩負起責任,發揮重要作用。政府應該是倡導者和支持者,政策法規的創造者,市場經濟活動的宏觀調控者。
就電子商務活動中的另外兩類主體而言,企業是市場的主體,是電子商務的主力軍,是發起者、響應者和結果的接受者。消費者是電子商務的終極服務對象。消費者作為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因素,也是商業模式創新的源泉。
電子商務法將傳統法律與現代高科技相結合,合理規定了電子商務的技術問題和內容,是電子商務作為信息時代的新產品在正規化、法制化環境下健康成長的保障。電子商務法的性質是什麽?這裏就給大家介紹壹下,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