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簽訂電子郵件合同是壹個簡單快捷的過程:首先使用智能文檔設計工具編輯合同內容(或者直接從word文檔導入)。雙方填寫相關合同信息並確認後,甲方先使用電子印章(將壹個類似u盤大小的物體插入電腦,輸入兩次密碼,用鼠標點擊電子文件下方的空白處,在指定位置打印壹個紅色的公司印章)。之後,甲方將合同通過互聯網傳輸給乙方,乙方以同樣的方式加蓋電子印章。這樣,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電子合同就生效了。什麽是電子合同?電子合同是指在網絡條件下,當事人為了達到某種目的,通過電子郵件和電子數據交換,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所謂電子郵件,是基於網絡協議,從終端輸入的信件、筆記、文件、圖片或聲音等信息,通過郵件服務器傳輸到對方終端。電子數據交換(edi)是根據約定的標準,通過計算機聯網,以電子方式傳輸和處理具有壹定結構的商業數據。電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壹)電子合同的書面效力在無紙的電子商務世界中,電子合同的書面效力不是簡單地將傳統合同規範移植到網絡交易中的問題,而是如何在網絡中重建與傳統合同法具有類似法律價值的規範。理由是:1。凡是符合書面形式功能的,無論是“紙質”還是“電子數據”,都可以視為書面形式;2.承認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傳統紙質書面形式最基本的功能是可以將其中包含的信息長期保存備查;3.傳統書面形式的數據電文的原件,是指第壹次附在紙介質上,此後未被更改的信息。(二)電子合同證據效力的認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辨別視聽資料的真偽,結合本案其他證據,審查確定是否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可見,視聽資料不能獨立、直接地證明待證明的事實,屬於間接證據的範疇。電子合同是電子郵件和電子數據交換之間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由於電子證據容易被偽造和篡改,而且由於人為因素和技術條件等原因容易出錯,因此也應歸入間接證據。因此,電子合同被賦予了證據效力。如果讀者有其他法律問題需要咨詢,請到網站來,您會得到滿意的咨詢結果。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469條
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