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規定:
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國國籍的,都是中國公民。所有中國人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公民。
第四十條中國人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檢查通信時,除因國家安全或者偵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擴展數據
關於加強黨員領導幹部“八小時外”活動監督管理的意見
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八小時”活動的監督管理,要把重點放在縣處級以上幹部特別是黨政主要領導身上。聚焦重要事項、重點場所、重點時段,重點加強對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生活紀律的監督檢查,重點監督黨員領導幹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閑圈。
《意見》要求各級紀委(紀檢組)和組織部門嚴格執行紀律規定,暢通監督舉報渠道,根據不同情況,采取約談提醒、誡勉談話、組織處理、黨紀政紀處分等多種方式處理違紀問題。通報曝光典型問題。
對應該發現的問題和應該處理的問題沒有發現、沒有及時處理,導致小錯釀成大問題甚至連續違紀的,要追究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的監督責任。
全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人民網-官員只享有“有限”的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