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住房、醫療、教育、養老。基本保障政策主要包括三個方面: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農村貧困人口的救助和支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的銜接。
不是所有的醫療費用都報銷。覆蓋保障是壹種社會保障制度,是“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重要組成部分。自下而上的保障政策,主要是針對那些無法依靠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家庭和個人,特別是那些身患重病、殘疾、無勞動能力的家庭和個人。優先按程序將其認定為自下而上的保障對象,落實自下而上的保障工作,實現社保自下而上政策的作用。
醫保報銷範圍:1。住院報銷沒有病種限制。2.慢性病範圍包括: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不包括隱匿型)、慢性肺源性心臟病、原發性高血壓(期以上)、腦血管病恢復期、失代償期肝硬化、糖尿病合並慢性並發癥、慢性腎小球腎炎、腎病綜合征。3.門診意外傷害範圍包括骨折、關節脫位、呼吸道異物三種疾病。4.門診急診搶救範圍包括昏迷、嚴重休克、大出血、中毒、嚴重脫水、熱性驚厥、嚴重創傷引起的嚴重呼吸困難、自發性或創傷性氣胸、血氣胸、喉梗死、氣管支氣管梗阻、嚴重心律失常、各種原因引起的危及生命的內外出血。
綜上:低保就是最低生活保障的最低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基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財政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