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擾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但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2.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3.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
4、非法攔截或強行登船、登上機動車輛、船舶、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運行的;
5.擾亂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
機動車駕駛員應註意的事項:
1,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2.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駕駛人應當認真檢查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零部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存在安全隱患的機動車;
3、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準駕駛機動車。
綜上所述,非法攔截或者強行登乘、乘坐機動車、船舶、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將會受到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行登船、登上機動車輛、船舶、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
(五)擾亂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