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杭州保姆縱火案”壹審如何宣判?

“杭州保姆縱火案”壹審如何宣判?

2018年2月9日9時30分,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我院第二法庭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壹案,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壹萬元。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壹萬元。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被害人林盛斌及其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了宣判。遇難者親屬、全國人大代表、CPPCC委員、媒體記者和社會各界人士參加旁聽。

判決書認定,被告人莫煥晶因長期沈迷賭博,負債累累,於2015外出打工逃避債務。2065438+2006年9月,莫煥晶被中介雇傭,在杭州上城區藍色錢江公寓為朱小珍和林盛斌做住家保姆。2017年3月至同年6月21日,為籌集賭資,莫煥晶多次盜竊朱小珍的金器、手表等物品用於典當、抵押,獲得18000余元。至案發時,仍有價值198000余元的物品未兌現。其間,莫煥晶以在老家買房為借口,向朱小珍借款11.4萬元。以上錢款均被莫煥晶揮霍用於賭博。

2065438年6月21日晚至次日淩晨,被告人莫煥晶用手機在網上賭博,輸了6萬余元,其中包括當晚從朱小珍家中偷得手表3.75萬元。為了繼續籌集賭資,他決定放火再滅火,騙取朱小珍的感激,以便再次向朱小珍借錢。6月22日淩晨2點至4點,莫煥晶用手機查看與縱火相關的關鍵詞,如打火機自動爆炸,家裏突然起火是什麽原因,沙發突然起火,家裏窗簾突然起火,縱火是否要坐牢,火容易慢慢燒嗎,遇火怎麽會慢慢燒,起火原因鑒定,容易找到起火點的原因。淩晨4時55分左右,莫煥晶用打火機點燃書本引燃客廳內的沙發、窗簾等易燃物品,導致火勢迅速蔓延,造成屋內被害人朱小珍及其三名未成年子女被困火場,壹氧化碳中毒死亡,並造成房間內精裝修、家具及相鄰屋內部分設施受損。經鑒定,損失257萬元。火災發生後,莫煥晶逃到外面,報警並向他人求助,在公寓樓下被公安機關帶走調查。

另查明:2065438+2005年7月,被告人莫煥晶在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勝利路中央花園徐家做保姆期間,盜竊茅臺酒2瓶。2065438+2006年2月,莫煥晶在路333弄李家中當保姆時,從其住家保姆王處偷得6500元。上述盜竊行為被發現後,莫煥晶返還或退還了財物。2015 11至12同年,莫煥晶在上海市浦東新區濰坊西路二巷周家做保姆期間,多次盜竊戒指、項鏈等物品用於典當,並贖回後才被發現。

上述事實已被當庭質證的63份證據證實。鑒於被害人訴訟代理人、被告人及辯護人對莫煥晶放火時間、放火動機及目的、是否故意放火、是否積極施救、財產設施及消防救援是否能減輕莫煥晶罪責等問題提出的意見,本判決書詳加裁判:

判決認為,被告人莫煥晶在高層住宅樓內故意用打火機點燃易燃物品,致4人死亡,財產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莫煥晶還在做住家保姆時,多次盜竊雇主財物,數額巨大,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莫煥晶有罪。莫煥晶已犯兩罪,依法應予懲處。莫煥晶於今日淩晨故意放火焚燒壹高層居民樓,致4人死亡,財產損失重大。犯罪動機卑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嚴重危害公眾和社會的安全,依法應予嚴懲。莫煥晶歸案後雖能坦白放火罪,但不足以從輕處罰。莫煥晶歸案後主動交代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盜竊犯罪事實,系自首,可對其盜竊行為從輕處罰。

我應該。造成的傷害太大了。

  • 上一篇:壹個17歲的男孩打了壹個幼童兩個小時,他的母親懇求受害者原諒。犯錯的孩子應該被原諒嗎?
  • 下一篇:法律法規有哪四種?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