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對方挑起爭鬥,雙方都可以報警;派出所會根據打架的原因和後果來確定法律責任;
2.如果因過度自衛造成對方輕傷,即使是對方先挑釁,也可能構成故意傷害;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尋釁滋事致二人以上輕傷,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事責任的類型:
1,刑事責任類型包括刑事處罰和刑事附帶民事責任;
2.刑事處罰主要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
3.刑事附帶民事責任是指犯罪行為同時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權益,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4.在實際司法實踐中,輕微傷罪可能會根據情節輕重被判處不同類型的刑罰;
5、如果行為人有自首、立功等法定從輕或者減輕情節,可能對刑事責任的種類和程度產生影響。
綜上所述,如果因為對方的挑釁而發生肢體沖突,雙方都可以報警。但如果正當防衛行為過激,造成對方輕傷,即使是對方先挑釁,行為人也可能面臨故意傷害罪的法律責任,根據傷害程度和情節輕重,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尋釁滋事,致人輕傷二人以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34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93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行為之壹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壹)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侮辱或者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多次聚眾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辦理聚眾鬥毆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幹問題》
第二
隨意毆打他人,擾亂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壹款規定的“情節惡劣”:
(壹)造成壹人以上輕傷或者兩人以上輕傷的;
(二)造成他人精神障礙、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多次隨意毆打他人的;
(四)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的;
(五)隨意毆打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和未成年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六)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七)其他情節惡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