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散布針對個人的謠言
主要是侮辱誹謗,泄露他人隱私,因為國家規定公民享有名譽權和隱私權,侮辱誹謗,泄露他人隱私都是侵犯他人名譽權和隱私權,都是犯罪。
處罰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恢復名譽、消除影響。
法律承諾主要是民事責任。
第二,散布反社會的謠言
散布謠言,造成社會恐慌
主要是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和預警;國家力求和諧穩定的發展,所以編造這樣的謠言會引起恐懼甚至騷亂。所以,也是犯罪。
處罰方式主要是治安管理處罰,比如行政拘留。
傳播與色情、淫穢、賭博、毒品有關的信息。
這類信息壹直是國家打擊的重點。這幾年國家壹直在掃黃、賭博、毒品、黑惡勢力,所以也是犯罪。
處罰形式主要是治安管理處罰、管制和拘役,情節嚴重的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傳播國家負面輿論信息。
這種謠言如果不利於國家統壹,分裂國家,敗壞國家聲譽,也是犯罪。傳播這種謠言的出發點是非常惡劣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
處罰是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所以不要去碰這種信息,即使不知道也是犯罪。
法律責任可以是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從法律職業層面來說,其實傳播任何壹種謠言都是犯罪,因為“惡意傳播”這個詞是主觀犯罪,即存在主觀犯罪的動機和目的,無論是否造成不良社會後果,都會造成犯罪。
比如張三因為壹起民事糾紛打了壹場官司,輸了。他不服氣,就拿出工具來泄憤,找民間同行。不管有沒有找到民事相對人,張三都構成了犯罪,因為他有犯罪動機。
而且,法律上的壹個專業術語叫做“客觀犯罪”,即沒有犯罪動機和目的,在不知情和被誘導的情況下發生的行為。如果這種行為導致不良社會後果,也是犯罪。
比如張三是通緝犯,去了李四家。作為張三的朋友,李四並不知道張三是通緝犯。給張三壹定的材料導致他去了外地,這也構成了犯罪,因為他幫助了通緝犯逃跑,盡管李四並不知道。
壹般來說,謠言字面意思是不真實的信息,不要播,有個成語叫“謠言止於智者”。所以說,傳播謠言也說明了傳播者是在不經過思考的情況下,試圖達到惡意的目的,傳播謠言的社會後果是不可預測的,因為網絡非常發達,謠言壹旦傳播,會在短時間內迅速擴散並失控,而謠言造成的社會後果是不可預測的,會嚴重的造成個人和個體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