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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市規劃

法律分析:積極融入長三角區域協調發展,建設上海都市圈,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世界級城市群;構建由“主城-新城-新城-農村”和“壹個主體、兩軸、四翼”構成的城鄉體系;多廊、多核、多圈的空間結構;完善公共活動中心體系,由主城區中心(中心活動區)、副城區中心、區域中心和社區中心四個層次組成:中心活動區包括小陸家嘴、外灘、人民廣場、徐家匯等區域,16副城區中心包括金山濱海地區和崇明程橋地區9個副城區中心、5個新城區中心和核心鎮中心;形成城際線、城市線、地方線“三個1000公裏”軌道交通網絡,基本實現65438+萬人以上新城軌道交通站點全覆蓋;打造15分鐘社區生活圈,15分鐘社區公共服務設施覆蓋率可達99%左右。到2035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23%左右,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3平方米以上;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左右。

法律依據:《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17-2035)第五條總體思路。

註重創新發展:突出以人為本、內涵式發展的本質要求,堅持把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壹動力,統籌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動力,提高城市科技創新能力,探索具有中國特色、時代特色、上海特色的超大城市智慧發展創新轉型新路子。

註重協調發展:著力優化區域協調和城鄉壹體化空間格局,統籌空間、規模、產業三大結構和規劃、建設、管理三大環節,提升城市發展硬實力和文化軟實力,著力解決特大城市發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協調、不可持續的突出問題。

註重綠色發展:強調底線約束、低碳韌性的路徑模式,優先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城市安全,統籌生產、生活、生態三大布局,提高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探索資源環境緊約束下的上海可持續發展模式,努力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註重開放發展:突出上海面向世界、服務全國、引領長三角的門戶樞紐地位,註重實施國家戰略、發揮上海開放優勢,在保護和傳承中國傳統和上海本土歷史文化資源的基礎上,加強全球經濟、科技、文化交流。

關註* * *享發展:突出多方參與、協同共治的實施機制,統籌政府、社會、市民,強化規劃的政策屬性,將國家戰略和市民期待與上海實際相結合,實現城市的* * * *治、* *建、* * *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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