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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碼被惡意使用誰負責?

健康碼被惡意使用誰負責?濫用衛生法典妨礙當事人利用職權解決債務糾紛,涉嫌嚴重犯罪。這種行為直接違反了國務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衛生編碼管理與服務暫行辦法》,也違反了《個人信息保護法》。此外,他們還違反了刑法第七修正案和第九修正案,傷害了公民的個人信息。惡意使用衛生編碼當然涉及相關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涉嫌濫用職權的犯罪。

6月15日,多名鄭州車主也向杜南記者反映,他們的“豫康碼”莫名其妙地變“紅”了。雖然核酸呈陰性結果,卻被列為“正在實施集中或者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入境人員”,連家屬都被準確“征召”

事實上,當初使用《衛生法》的時候,個人信息保護法還沒有頒布。也就是說,並沒有針對衛生法典獲取個人信息的立法,而是針對疫情的需要而發布的衛生法典。事實上,個人信息保護法是隨著互聯網的興起而制定的基本法,健康碼的應用是為了人們的健康。它不能用於其他目的。

健康碼是紅還是綠,應該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進行更改。個人信息應當遵循以尊重事實為核心的原則,嚴禁“過度收集個人信息”。但是當妳開始使用健康代碼時。因為疫情防控,衛生碼采集個人信息,導致采集範圍更廣,沒有及時刪除,也存在壹些與防疫無關的數據爭議。

政府工作人員在其他地方使用健康代碼。而且侵犯了個人信息,應當依據刑法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刑事責任。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條例》第七十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和消費者對違反法律法規處理個人信息,侵犯眾多個人權利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刑法》第399條,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讓不應受迫害的人受追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影響十分惡劣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0年3月,針對河南省事件,出臺了《河南省衛生編碼使用管理辦法》。條例規定,各級衛生、公共交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相關部門應當單獨統計疫情涉及的重點人員信息,並推送至大數據管理部門。

健康碼是人人真實信息群創建的二維碼。真正的目的是精準防控疫情,是專門為疫情防控而產生的。無論在哪裏,政府工作人員濫用衛生法典挪作他用,都是對公權的挑釁,不符合防疫法,有損政府形象。衛生編碼只能用於疫情防控,絕不能成為地方政府私域的“武器”。

然而,6月15日,鄭州業主“衛生編碼莫名其妙被改成紅色編碼”事件,多個部門的政府工作人員處理相關個人信息,所有工作人員都涉嫌濫用行政權力。具體量刑還會參考《傳染病防治法》來確定這件事的定罪。我壹定會給群眾壹個滿意的答復,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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