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壹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免受危險和內外威脅,以及確保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在總體國家安全觀的理論體系下,國家安全是壹個國家所有公民、所有領域、所有方面、所有層次安全的總和。
當代國家安全包括16基本內容: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空間安全、極地安全、深海安全。
在中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負責國家安全的統壹管理。2065438+2004 65438+10月24日,為進壹步完善國家安全體系和國家安全戰略,確保國家安全,中國中央決定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
國家安全是壹種客觀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國家不受外部威脅和侵犯。國家安全是指壹個國家處於沒有危險的客觀狀態,即國家既沒有外部的威脅和侵犯,也沒有內部的混亂和疾病。
國家安全是國家沒有內部混亂和疾病的客觀狀態。只有同時沒有內外的危害,國家才能安全。因此,只有這兩個方面的統壹才是國家安全的獨特屬性。
國家安全的基本原則:
1,確立國家和民族崛起的基本目標。
2.采取綜合集成的手段。
3.新安全觀包括主權安全、綜合安全和合作安全。國家享有主權,包括獨立、管轄、平等和自衛。國家綜合安全包括政治、經濟、社會和信息安全。經濟安全是國家綜合安全的核心。軍事安全是國家安全的支柱。
4.解決經濟發展與國家安全脫節的問題。
5.樹立自主發展理念,在“全球化”條件下定位民族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