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周歲以上,有刑事責任能力,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盜竊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盜竊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2、未滿16周歲未受過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
壹般來說,如果孩子不滿十四周歲,偷竊,不會有任何處罰,會對其監護人嚴加管教或者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孩子年滿14周歲,就要承擔壹定的法律後果,但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根據我國法律相關規定,盜竊罪壹般處五日以下、十日以下拘留,最高可並處5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
張,16歲,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張上小學的時候,父親經常偷偷把廠裏的壹些東西拿到家裏,還經常把張叫到廠裏,悄悄把壹些東西放在書包裏讓他帶回家。慢慢地,受父親的影響,張養成了壹個壞習慣,經常把別人的東西“撿”回家。父母總是誇他有本事,“顧家”。初中後,張愛上了網吧。為了有錢進網吧,張某把自己“撿來”的東西賣了,後來和網友壹起偷,拿著偷來的錢上網,吃喝,出入高檔舞廳。漸漸的,我越來越有勇氣了。短短兩年,我和同夥作案20余次。被偷的東西有錢包、手機、自行車、摩托車等,價值27000余元,最終我被追究了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