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反贍養義務的,應當承擔侵權民事責任。侵權民事責任的壹般要素;
客觀要素:
第壹,有侵權損害事實。贍養人違反贍養義務,會造成被贍養人無飯吃、無房住、無衣穿,流落街頭等。
第二,傷害行為的違法性。《婚姻法》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了贍養人的義務。其違法表現為不作為,即應當承擔撫養義務而不承擔,危害行為的違法性顯而易見。
第三,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贍養人不作為的違法行為直接導致被贍養人生活陷入困境,生命垂危甚至瀕臨死亡。
主觀因素:
第壹,妳要有行動能力。贍養人有行為能力和可靠的生活來源,能夠承擔贍養義務。履行義務確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免除義務。
第二,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養老養兒是社會發展的需要,是法律明確規定的義務。贍養人不履行義務時,必須承擔民事責任。因違反贍養義務侵害贍養人權利的,被贍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義務人承擔民事責任,即承擔必要的贍養義務。
根據《民法通則》第134條規定,違反贍養義務的,主要適用於停止侵害、返還財產、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需要及時支付費用而未支付的,可以要求贍養人停止侵害,立即支付;
贍養人獵取老年人財物,造成老年人生活困難的,贍養人應當返還財物,並對老年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承擔責任;虐待或懲罰老人的人必須道歉,並請求被贍養人的原諒。
2.違反贍養義務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實誹謗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節輕微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贍養人違反贍養義務不構成刑法上的犯罪時,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相應處罰。當違法犯罪行為構成刑法上的犯罪時,支持者必須承擔刑事責任。實踐中,贍養人的行為會構成虐待罪、遺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