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家長支持
《民法典》第1067條規定,不能獨立生活的未成年子女或者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其成年子女支付贍養費。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的經濟社會條件下,子女應當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必需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情感上應當尊重、關心和照顧父母。
有經濟能力的成年子女,無論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的時候,都應該盡力履行這壹義務,直到父母去世。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之間,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父母之間,養子女與養父母之間,繼子女與履行了贍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為了保護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我國法律規定,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拒絕履行的,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晚輩要贍養長輩
《民法典》第1074條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間的贍養義務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父母死亡或者父母無力贍養的未成年孫子女有贍養義務。有經濟能力的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對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這種贍養是有條件的,就是孫子孫女必須負擔得起,爺爺奶奶的孩子已經去世。上述規定是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措施。
3.贍養費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構成上述關系的贍養、扶養義務人,應當依法承擔贍養、扶養責任。贍養人或者扶養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的,贍養或者扶養義務人應當承擔的贍養或者扶養費用按照下列方法計算:
贍養費的計算:首先計算孩子家庭的人均月收入。當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
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對超出部分和不足兩個子女按50%計算撫養費;有三個以上子女的,撫養費按40%計算。
應付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的人數,得到支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人民法院確定贍養費的標準包括:當地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要、被贍養人的經濟能力。
4、贍養費支付內容
分為六個方面: (壹)老年人基本贍養費;(二)老年人患病治療費用;(三)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的護理費;(四)老年人的住房費用;(5)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6)必要的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