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以下情況的二手房不能買賣:
1,未依法取得權屬證書的房屋;
2、僅取得使用權的房屋,如房管局直屬的公有房屋;
3、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4.按標準價購買的,尚未按成本價補足剩余價款,正在向完全產權過渡的房屋;
5.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
6.已列入拆遷公告的房屋;
7、* * *部分房屋的所有權,其他* * *部分人不同意出售房屋;
8.所有權有爭議的房屋;
9.未經抵押人書面同意已經抵押的房屋;
10.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屋;
11.房屋已出租給他人,出賣人未按要求通知承租人,侵犯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等權利的;
12.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此外,法律規定部分二手房禁止出售。為了規避購買二手房的風險,購房者需要對此有所了解。
1,以低於房改政策規定的價格購買且未按規定補足房價的;
2.住房面積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控制標準,或者違反規定用公款裝修,超過標準部分不按規定返還或者補足的;
3、處於凍結區並已列入拆遷公告範圍;
4.有的房子有產權* * *,有的* * *不同意賣;
5.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抵押、轉讓的;
6、出售後新建住房有困難的;
7、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8、法律、法規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規定不宜出售的。根據房改相關政策,已購公有住房已取得合法的產權證。
以上是根據法律規定不能買賣的二手房。當妳了解這些法律規定後,在購買二手房時,首先要查看房屋是否具備交易資格,然後再進行二手房交易。相信可以幫妳規避壹些風險,避免上當受騙,造成經濟損失。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0-16。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買新房的時候,上搜狐焦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