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驗收有哪些陷阱?
1,收樓超過時限。
壹般收回期限為收回通知發出後30天內。買受人未在約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的,壹般視為交付,自通知截止之日起,買受人承擔購房的所有風險和稅費。收回通知壹般通過掛號信發出。
2、單據不齊交樓。
“三書壹證壹表”不全,尤其是《建築工程質量合格證》和《房地產開發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購房者會因為房屋未竣工而無法收房。
3.先在文件上簽字,然後檢查大樓。
開房前交費簽文件是正常程序,但大部分賣家都采取先交錢填表簽文件,再驗房的招數。這種情況下,買家發現問題不能反悔。
4.將問題最小化。
賣家會故意忽略房子的壹些問題,比如墻壁和地磚的裂縫,漏水,甚至是房子的結構問題,讓妳忽略這些問題。
5.各種借口下的指控
雖然有關部門和法律法規對房產交易中產生的費用都有規定,但賣家往往在簽訂合同時就對買家作出很大的承諾,然後在入住時以各種借口隨意收取。
二、如何避免房屋驗收陷阱?
1.註意及時收到入住通知。
發貨期限壹般在通知發出後30天內,請買家安排好時間。接到入住通知後,首先要判斷對方是否能如期交房。逾期的,要提出處理意見,根據對方回復決定是否收房。
2.確定房屋是否符合交付條件。
確定房屋是否具備交付條件,需要查看房屋的“三書壹證壹表”,包括《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建築工程質量證明書》;《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等。
3.提前退房子。
在房屋檢查中,要註意檢測房屋的面積,解決面積誤差。另外要註意考察房子的質量,包括房子本身的質量,以及小區的配套設施和設施標準。如果房子驗收了,會再次封閉,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4.註意繳納各種費用。
壹般收房的時候要交壹年的物管費和水電押金,但是收房之後壹定要交。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壹般實行明碼標價,收費項目、標準和收費方式也應在經營場所或收費場所公布。關於房產代理費,購房者有權選擇自行辦理房產證,賣家無權強行向其收取費用。
以上是邊肖為大家整理的房屋驗收相關知識,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05。請以實際購房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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