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服務規範》省級地方標準正式發布,即將實施。該標準由浙江省社會保障就業服務中心、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單位起草,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服務的人員要求、服務要求、服務場所和設施、監督和改進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要求,不僅為浙江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服務規範化提供了依據和示範,也填補了省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服務規範的空白。
壹是規範辦案服務流程,提高仲裁質量和效率。
該標準細化了辦理勞動仲裁案件的服務流程,強化了執行標準,明確規定了咨詢接待、法律援助、訴前調解服務、案件受理等服務項目和要求。,形成與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處理規則有效銜接的仲裁服務規範,解決工作人員專業水平和服務意識的差異。此外,從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角度,結合浙江省數字化改革和勞動人事仲裁服務要求,總結提煉浙江省仲裁服務特色,將“要素化辦案”、“互聯網加調解仲裁”、“快捷工傷仲裁”等改革成果融入服務事項,豐富了仲裁服務內容,有效增強了人民群眾的認同感和獲得感。
二是量化仲裁隊伍培訓指標,提高人員服務能力。
該標準根據浙江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的人員結構和管理情況,對仲裁員和辦案輔助人員應具備的專業素質、能力、培訓和服務禮儀等進行了梳理和細化。通過規範工作人員的專業要求和服務要求,可以進壹步提高工作人員的服務能力。建立涵蓋仲裁員辦案專題研討班、年度培訓學時、辦案輔助人員專項業務培訓的量化指標體系,幫助新仲裁辦案人員快速度過新手期,避免因人員調整而“青黃不接”。
三是統壹建設工作場所設施,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標準對仲裁服務場所的基礎設施提出了明確要求,包括辦案硬件要求、便民基礎設施、信息設施功能要求等。要努力細化接待場所、辦案場所和其他服務場所的區域劃分,根據浙江省各地仲裁機構的實際情況進行區域優化調整,要求服務項目和管理制度上墻。同時,以服務對象的實際需求為導向,將母嬰休息室、心理咨詢室納入服務設施建設,使服務更加人性化、惠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