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
擴展數據:
壹、騷擾短信壹般有以下特點:
1,壹般未經接收方同意的短信騷擾,是未經短信接收方事先同意單方面發布的;
2.侵害收件人合法權益:未經收件人同意,侵害短信收件人的通信自由等壹系列權利;
3.違法:短信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如虛假欺詐廣告、傳銷、騷擾、色情、封建迷信等。
這類立法禁止發送的垃圾短信,可以被壹些手機防護軟件攔截或舉報。
二是對個人手機發送大量短信的限制
1,中國移動:如果壹個手機號每小時發送短信超過200條,或者壹天發送短信超過1000條,將被系統認為是疑似垃圾短信,該手機號的短信功能將被限制。
但這種限制僅限於短信的收發,不會影響手機其他功能的使用。而且驗證發送的短信不是垃圾短信後,系統會在2小時後自動解除限制。
2.中國聯通:根據國家政策,為防止垃圾短信滲透,群發短信過多會被列入黑名單,具體數量沒有標準。
3.中國電信:每天發送短信超過壹定標準的用戶發送行為將被攔截。
第三,解決方案
1,應該加強公民道德素質的培養。
引導公民自覺學習信息安全知識,培養公民對不良短信的辨別能力,不要被垃圾短信的假象所迷惑。
同時,我們也要勇於與之作鬥爭。不僅不制作、不傳播垃圾信息,發現後可以通過相關手機管家軟件攔截或舉報,而且要敢於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才能有效遏制其傳播。
2.加強監管。
國家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管,嚴格要求電信和網絡公司。互聯網公司應該對公眾和社會穩定負責。
制定措施,相互協調,* * *有監督,不產生、不發送垃圾郵件。同時,要加大對從業人員的思想技術培訓,增強抵禦垃圾信息的能力,不斷凈化好的傳播內容。
3.加強立法。
立法是控制垃圾郵件的關鍵。目前,仍然缺乏控制垃圾郵件的法律規定。立法機關壹方面要盡快起草相關法律,另壹方面要進壹步修改滯後的相關法律法規。
為了適應快速發展的網絡業務需求。在新的法律法規出臺之前,公安司法機關要依據《治安處罰法》等相關規定對相關行為人進行制裁,情節惡劣的堅決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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