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不會。鑒定機構的程序非常嚴格。
1.民事訴訟中的壹些專業性問題需要司法鑒定,如傷殘等級鑒定、工程造價鑒定等。,鑒定結果對訴訟結果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當事人對司法鑒定結論不滿意怎麽辦?
2.司法鑒定的專家意見作為壹個非常重要的證據,如果造假當然要承擔法律責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妨害作證罪;以暴力、威脅、賄賂等手段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構成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申請的,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二、對鑒定結論不滿意怎麽辦?
1,可以堅持申請重新鑒定。
為了使司法鑒定的結果更加公正和有利於自己,當事人不僅要申請重新鑒定,還要準備充分合理的理由,盡可能收集證據,對鑒定結論提出充分的異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符合法定情形的,法院應當允許重新鑒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 (壹)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不具備相關鑒定資格的;(二)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三)鑒定結論證據明顯不足的;(四)其他經質證不能作為證據的情形。此外,還可以主動收集鑒定中的其他問題,以充分的事實證據使法官認識到重新鑒定的必要性,從而認可重新鑒定。
2.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投訴。
當事人有充分證據證明司法鑒定機構在司法鑒定過程中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可以向省級司法行政部門投訴,司法行政部門可以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從而使原鑒定結論無效或者被撤銷。
3.收集證據推翻司法鑒定結果。
有效的鑒定意見是以樣品的真實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為基礎的。因此,如果當事人發現司法鑒定結論缺乏真實性,可以主動收集證據,推翻司法鑒定結論。
綜上所述,我國法律對鑒定程序、鑒定人資格、機構都有嚴格的規定,並制定了嚴格的法律後果。所以壹般情況下,不會出現虛假的情況。當事人對鑒定結論不滿意的,應當收集證據,從鑒定程序或者其他方面發現瑕疵,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新鑒定,列出自己的證據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