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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代理的規則是什麽?

法律主觀性:

壹、法律代理的定義

法定代理是代理人根據法律直接規定的代理權進行的代理。父母在代表其未成年子女參與經濟活動時是法定代理人。法律代理關系中的委托人只能是公民。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因為年齡、智力、健康等原因,不能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所以法律規定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進行民事活動。法律代理關系中的代理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當公民是法定代理人時,通常由委托人的近親屬代理。如果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丈夫是患有精神疾病的妻子的法定代理人。法人作為法定代理人時,壹般由委托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代理。校長父母工作的單位也可以作為法定代理人。

二、法律代理的法律後果是什麽?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法定代表人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刑事犯罪的,不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法律代理的特點是什麽?

第壹,法律代理是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是委托人通過授權產生的,法定的授權委托書不以當事人的個人意誌為條件,而是直接來源於法律的規定。

第二,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範圍也是法律規定的,壹般屬於總代理或全權代理,對代理權限範圍沒有特別限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權限取決於委托書的規定,既可以是全權代理,也可以是特別代理。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權的範圍內代表被代理人行事。

第三,法定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往往存在壹定的血緣關系,這是法定代理的基礎。實踐中,最常見的法律代理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父母作為其成年子女的法律代表;

(2)配偶壹方是另壹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

(三)成年兄弟姐妹作為其未成年兄弟姐妹的法定代理人;

(四)職業介紹所的代理人。

第四,法律代理的目的是通過代理行為,保證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能夠順利參加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主要是針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機構。

第五,法律代理免費。

雖然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都屬於代理行為,但實際上給出了不同的依據。其中,委托代理更多的是基於雙方的壹種委托代理關系,在代理事項和範圍上也是有限制的。現實中,大多數人在委托代理制度中都能成為被代理人,但在法定代理中,被代理人往往屬於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十九條* *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認可、追認;但是,純有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十條* * *未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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