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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的職責和素質

法官助理是指專職輔助審判工作的司法人員。他們在法官的監督下工作,協助法官進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件以及與案件準備和案件管理有關的其他工作。

法官助理(1)的職責是協助法官采取訴訟保全措施。

(2)準備與案件審理有關的參考材料。

(三)辦理案件管理相關事務。

(4)根據法官的指令起草法律文書。

(5)審查訴訟材料,提出訴訟爭議要點,總結摘錄證據。

(六)組織庭審前的證據交換。

(7)代表法官主持庭前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由法官審查確認。

(八)辦理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擔任辯護人或者指定法定代理人代理訴訟的有關事宜。

(九)接待案件當事人、代理人和辯護人的來訪,查閱案卷。

(10)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與審判業務相關的輔助工作。

法官助理的素質(1)聽

這是法官助理掌握工作情況的基本途徑。要真正具備“聽”的基本功,應該做到“三心”:第壹,熱情地聽。無論當事人、法官、書記員說什麽,都要熱情傾聽;二是認真聽講。聽的時候壹定要全神貫註,冷靜梳理,準確把握講述者的表達本質和內涵,從而采取準確的應對措施;第三是耐心和傾聽。讓敘述者說完。

(2)說

這是法官助理與各方溝通的重要環節。法官助理工作接觸的人多,良好的語言溝通能力在工作中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有助於促進案件的有效審理;幫助當事人提高對案件審理的滿意度。

3.閱讀

這是法官助理積累知識和經驗的堅實平臺。作為法官助理,不僅要依靠學校教授、老同誌的指導和實踐經驗,還要了解和欣賞過去,認識現在,通過讀書磨礪心智,增長見識。

(4)寫

這是助理法官綜合素質和能力的集中體現。作為法官助理,“寫”是最重要的基本功,主要體現在裁判文書的書寫上。壹份好的裁判文書,既是對案件最終判決結果的書面解讀,也是對法官助理職業素養的另類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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