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委員會對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中央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的法律問題的詢問進行研究和答復。研究、處理和答復NPC代表對法制工作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政協委員提出的有關提案。開展法學理論、法制史、比較法研究,開展法制宣傳工作。
對法律的簡要描述
法律由國家制定或承認,由國家強制力強制執行,反映特定社會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的意誌,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旨在確認、保護和發展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
法律是維護國家穩定和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的最有力武器。它也是捍衛人民權益的工具,是統治者統治被統治者的手段。法律是壹系列規則,通常需要通過壹套制度來實施。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制度會以不同的方式解釋人們的法律權利和義務。
壹種區分方式是將其分為兩種: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壹些國家會把他們的宗教法律作為他們法律的基礎。法學家從許多不同的角度研究法律,包括法律歷史和哲學,或者從經濟學和社會學等社會科學角度研究法律。
法律的學習來源於對平等、公正、正義的拷問,這種拷問並不總是簡單的。法國作家阿納托爾·法蘭西在1894中說,在他們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禁止富人和窮人睡在橋下,在街上乞討,偷壹塊面包。
在壹個法制健全的國家,制定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是政府的三個主要部門:公正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任的行政。官僚機構、軍隊和警察是執行法律和使法律為人民服務的非常重要的部分。
此外,如果我們要支持整個法律制度的運作,推動法律的進步,獨立的法律專業人士和充滿活力的公民社會也是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