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語考試C類證書是符合放寬學歷要求,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地域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的人獲得的壹類證書。C證是司法部、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認可的執業證書,但執業範圍與a證相對不同,取得C證的人員只能在其戶籍所在地區擔任職務和執業。
取得法律職業資格C級證書的人員,應當在國家司法考試報名地的縣(市、區)申請律師執業。本批復發布前,已獲準在國家司法考試報名地以外的縣(市、區)執業的律師,可以繼續在現執業地的縣(市、區)律師執業機構執業。
法律依據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壹閱卷,統壹確定合格分數線。考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公布。第九條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人民和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學學士學位,並取得學士以上學位;全日制高等學校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高等院校取得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六條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向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壹)國家統壹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二)律師協會出具的申請人通過實習考核的材料;
(三)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四)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請人的證明。
申請兼職律師執業的,還應當提交所在單位同意申請人從事兼職律師職業的證明。
受理申請的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進行審查,並將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報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內進行審查,並作出是否準予執業的決定。準予執業的,向申請人頒發律師執業證書;不允許執業的,應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