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法律的概念第三章讀書筆記

法律的概念第三章讀書筆記

《法律的概念》第三章閱讀筆記如下:

本章作者從法律的內容、法律產生的方式和法律適用的範圍三個方面對奧斯汀的理論提出了質疑。就內容而言,刑法及其制裁與指揮模式下以威脅為後盾的壹般命令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侵權法也有相似之處。

然而,法律規則,如締結有效合同的方式,並不強加責任或義務,而是通過授予人們某些指定的程序,遵循某些條件,並在法律強制的框架內創造壹種權利和義務的結構,為個人實現其願望提供便利。

授予權力的規則也不同於這種模式。基於法律的多樣性,為了尋求法理的統壹,第壹種做法是將權利或權力行使的“無效性”作為壹種制裁。但這是壹個混亂的來源。其實,在某些場合,“無效”未必是壹種“不幸”。更重要的是,“無效不能等同於對規則所禁止的行為的懲罰。”

刑法可以區分兩種東西:規則禁止的行為和約束行為的制裁。兩部分可以相對分離,而無效條款是規則本身的壹部分,不可分離。另壹種觀點認為,所有真正的法律都是對官員施加制裁的有條件命令。

“這壹理論包含著壹種變化,即從最初的由制裁威脅所支持的命令組成的法律概念。現在中心概念變成了對官員進行制裁的命令的概念。”這種觀點的溫和派仍然將刑法視為命令,因為它們已經是以威脅為後盾的命令,都是真實規則的壹部分。

從法律的適用範圍來看,強制性模式不能解釋法律,也會約束立法者。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理論界區分了立法者的兩種身份。但是這個方案是不必要的。矯正的方法應該是引入壹種新的立法理念,“即立法是引入或改變社會普遍應該遵守的行為的壹般標準。”

在法律的起源上,作者以習慣為例。有人認為,在法院將習慣適用於具體案件之前,這樣的規則只是習慣,而不是法律。君主含蓄地命令他的臣民服從法官基於既有習慣而做出的命令。

  • 上一篇:發票管理辦法是實體法還是程序法?
  • 下一篇:2011,李連傑身雙被槍殺。法律會怎麽說?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