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法律規定的投標有效期限是多少?
《建設工程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二十八條“招標文件應當約定適當的投標有效期,以保證招標人有足夠的時間完成評標並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投標有效期自招標文件規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起計算。在原定投標有效期結束前,如遇特殊情況,招標人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延長投標的,不得要求或允許修改其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但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應相應延長;如果投標人拒絕延長投標,其投標將無效,但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保證金。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招標人應當在投標有效期截止30日前確定中標人。投標有效期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二、投標有效性的確定
1.投標有效期從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起計算,然後根據招標項目的性質、規模和評標難易程度確定評標時間,即投標有效期的時間。重要設備和材料的評標時間約為15天至30天;中小型項目評標時間約為15天至30天;大中型項目的評標時間約為20天至60天。
2.如果由於某種原因評標時間不足,在投標有效期內,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如果投標人同意,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應相應延長;如果投標人拒絕延長投標有效期,該投標人的投標將無效,招標人將退還該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因此,應註意不要輕易延長投標有效期。尤其是在投標人數量相對較少的情況下,那些有實力、有能力報出較低價格的投標人,此時很容易退出投標,從而減少了選擇。
3.投標人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為投標有效時間加上中標人提交履約擔保證書和簽訂合同協議書的時間。壹般投標有效期加上15天到30天就是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中標通知書發出後,第壹中標人不接受投標,可以將合同授予第二中標人。這是因為投標保證金沒有退還。以防止投標無效。
4.招標文件中的投標人須知應明確規定投標截止時間和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限,這對招標人和投標人都有制約作用,特別是限制了招標人花時間評標和確定中標人。如果延長投標有效期,可能會帶來不良後果。這也充分說明招標文件是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