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證書
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是由人事部和國務院國資委共同組織的全國統壹考試。考試合格後,取得《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證書》並註冊,方可受聘於企業從事企業法律事務工作。
2.甲級法律資格證書
適合本科及以上學歷,考試成績360分及以上的考生。甲級資質證書在國內是通用的。
3.B級法律資格證書
適合屬於報名資格放寬地區的考生,報名資格為法律類專科,考試成績在360分以上。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資格的放寬,主要是基於法官法、檢察官法、律師法關於本科學歷報考資格確有困難的規定,可以采取放寬就業和執業資格的措施,放寬到法律專業。
法律依據: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第二條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國家組織的選拔合格法律職業人員的國家考試。
新聘任的法官、新聘任的檢察官、首次申請執業為律師、公證員、法律仲裁員的人員,以及首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審查工作的行政機關公務員,應當通過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壹)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被吊銷的;
(四)被給予兩年不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或者被給予終身不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的;
(五)因嚴重失信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並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
(六)因其他情形被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治療的。
有前款規定情形之壹的人員已辦理註冊手續的,註冊無效;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