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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者的執業範圍

基層法律工作者的區域執業範圍(1)擔任法律顧問;(二)代理民事、行政訴訟活動;(三)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四)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五)解答法律咨詢;(六)書寫法律文書。法律服務工作者不具有律師身份,不得以律師名義承辦業務、進行案件調查、代理訴訟等。

法律工作者是指未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但具有法律知識,能夠從事訴訟代理業務的人員。其業務範圍非常廣泛,幾乎可以涉及當前律師事務所的所有業務範圍,但不能代理刑事案件。

如何申請律師執業許可證?

先在律師事務所實習壹年,申請律師執業時再提交相關材料。

工人執業證申請條件:

1,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取得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法律職業(律師)資格、公證員資格、企業法律顧問資格,或者具有高等院校法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從事審判、檢察、司法行政工作或者人大、政府法制工作滿五年;

3、在基層法律服務所實習滿6個月,被認定為合格的;

4.受聘於基層法律服務所,能夠專職從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5.品行良好;

6.身體健康。

申請執業註冊前從事律師、公證員、企業法律顧問、法官、檢察官、司法行政人員等法律業務工作兩年以上的,可以不經實習直接申請執業註冊。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司法行政機關應當作出不予執業註冊的決定:

1,受過刑事處罰(過失犯罪除外);

2.被開除公職的;

3、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4.被基層法律服務所辭退的;

5.律師執業證書被吊銷或者停止執業處罰期限未滿的;

6、具有律師或公證員資格,並已在律師事務所或公證處執業。

法律依據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a)擔任法律顧問;

(二)代理民事、行政訴訟活動;

(三)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

(四)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

(五)解答法律咨詢;

(六)書寫法律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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