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者證報考條件1,擁護中國人民,擁護中國憲法;
2.高等院校法學專業畢業,並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組織的考試;
3.身體健康;
4.品行良好;
5、在基層法律服務所實習滿壹年,但具有兩年以上其他法律職業經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自治縣(旗)、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西部地區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縣,可以放寬前款第二款規定的學歷和專業要求,以高等院校法學專業畢業,或者非法學專業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畢業生為準。
法律工作者的執業範圍是1。代理民事、經濟和行政訴訟活動;
2、擔任鄉鎮人民政府及其行政部門、村(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農村承包經營戶、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組織和公民的法律顧問;
3、主持調解糾紛;
4.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
5.撰寫法律文件;
6.解答法律咨詢;
7、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及其他相關法律事務。
法律工作者和律師的區別是1。他們的準從業者不壹樣。想當律師,首先要參加國家律師資格考試,取得律師職業資格。從2002年開始,如果妳想成為壹名律師,妳必須首先獲得法律職業資格。作為基層法律工作者,沒有這種準入程序,只要妳想做,得到司法行政部門的同意。
2.它們產生和存在的法律基礎是不同的。律師的產生及其執業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為依據的。法律工作者的產生及其執業依據是《鄉鎮法律事務所暫行規定》(現為《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基層法律工作者管理辦法》)的規定。也就是說,法律服務所和法律工作者的設立沒有法律依據。
3.他們的服務範圍是不同的。律師的服務範圍很廣,社會生活中壹切需要律師的事務,律師都能發揮作用。法律工作者的服務範圍僅限於簡單的民事代理事務,不具備刑事代理和辯護業務。
4.他們執業的法律水平或法律知識的內容是不同的。做律師,首先要法學本科畢業,才能報名考試。參加考試,不是壹般人都能實現夢想,得到自己想要的。以2002年的考試為例。全國報名參加考試的多達38萬人,但只有6%多的報名者有資格當律師。我這裏不告訴妳他們的知識程度,妳自己猜。作為律師,只要妳有高中文化。
5.他們有不同的社會價值觀。律師作為壹種職業,在世界各法系國家都是同類設置,律師的社會作用在《關於律師作用的國際條約基本原則》(1990)中有系統的揭示,其中壹條就是“要求所有人有效地獲得獨立法律專業人員提供的法律服務”。所以有人說,“沒有律師,就沒有司法公正”。法律工作者的職業設置在中國只是壹種現象,在國際上並不是慣例。所以不存在“沒有法律工作者就沒有司法公正”的說法。
6.他們實習的地區不同。在全國範圍內,律師執業不受地域限制,國家之間也有壹定的執業空間。法律工作者的執業受地域範圍的限制。根據司法部對行政法規《鄉鎮法律事務工作細則》的解釋,基層法律工作者不能代理任何壹方當事人不在本轄區內的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