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制定的是成文法,國家承認的通常是習慣法規定的權利義務,不同於其他社會規範的權利義務。是國家確認或承認並保障的關系,這是法律的重要特征。由於法律是國家意誌,其實施由國家強制力保障。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強制執行,國家的強力部門包括軍隊、警察、法院、監獄等有組織的國家暴力。法律的顯性作用就是以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告訴人們什麽能做什麽不能做,什麽合法什麽不合法。違者會受到什麽樣的制裁等。這個作用主要是通過立法和普法來實現的。
善法與惡法的區別
1,不同特點
良法是普遍的、統壹的、明確的、開放的、先在的、穩定的、可行的。
惡法:是客觀的,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有相對的滯後性,與現在的道德有相對的差距,容易與主流思想發生沖突;它是強制性的;它是本質的,體現了法律的本質要求。
2、角色不同
良法意味著法律作為壹種規範體系必須具有正義,正義包括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平等、保障自由和促進效率四大功能。
惡法,維護專制、暴政、侵犯人權、任意剝奪人民自由、損害正義的法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三條
任何具有中國國籍的人都是中國公民。
所有中國人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