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資格證書是申請律師執業和從事律師職業的資格證書,只有參加全國統壹考試才能取得。是1986到2002年的律師資格證,2002年後司法考試更換。2018司法考試改革為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2.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是證書持有人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依法取得的證書。取得證書的人員可以是法官、新任命的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仲裁員,也可以是在行政機關首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查、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工作的公務員。
2018法學考試改革後,分為客觀題和主觀題兩種考試。客觀題成績保存兩年。當年考試合格者,可按規定程序授予陳慶法律職業資格,由司法部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3.律師執業證書
律師執業證書即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是指在律師事務所、法律機構實習1年後取得的執業證書。有了這個證書,妳就可以獨立辦案,成為真正的律師。
律師執業證書是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從事執業活動(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的有效證件,是證明律師身份的合法有效憑證。無律師執業許可證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從事法律服務。
想成為律師,需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才有律師執業證書。
法律資格證書的具體考試科目是:
試卷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制史、國際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
試卷二: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法律考試主觀題的內容和題目:
主觀題考試為壹卷,包括案例分析題、法律文書題、論述題和其他題,分值為180。
法律依據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第二條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國家組織的選拔合格法律職業人員的國家考試。
新聘任的法官、新聘任的檢察官、首次申請執業為律師、公證員、法律仲裁員的人員,以及首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審查工作的行政機關公務員,應當通過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