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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規定需要多長時間才能進入合同?

簽勞動合同需要多長時間?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公司應當在員工入職後壹個月內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在簽訂合同時約定試用期。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相關知識如何訂立勞動合同(1)在訂立勞動合同前,勞動者有權了解用人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說明。用人單位在錄用勞動者時,有權了解勞動者的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二)勞動合同文本和文本勞動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單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起草。用人單位提供的合同文本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應當同時用中文或者外文書寫。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以雙方約定為準。中外文書寫的勞動合同內容不壹致的,以中文勞動合同文本為準。勞動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三)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下列條款: (壹)勞動合同期限;(2)工作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5)勞動紀律;(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不完備,但不影響主要權利義務履行的,勞動合同成立。新員工入職壹個月內,用人單位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超過壹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從第二個月起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入職第二個月起,最高為11個月),勞動仲裁時效為員工離職起壹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決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並支付經濟補償金。前款所稱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二倍月工資的起始時間為自用工之日起滿壹個月後的次日,終止時間為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前壹日。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壹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滿壹個月後的次日至滿壹年的前壹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且自用工之日起滿壹年的次日視為與員工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員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員工加入新的用人單位,需要在壹個月內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建立法律上的勞動關系。這對服務雙方都是有利的,勞動法主要是保護服務雙方,所以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有利於用勞動法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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