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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書中說明理由的基本要求是什麽?

理由是法律文書的靈魂,是主體思想的集中體現。撰寫法律文書說明理由時,主要應註意以下具體要求:(1)列舉事實和證據;(2)依法分析事物;(3)根據案情引用法律,依法辯論;(4)前後照應貫穿全文。★法律文書語言運用的具體要求是1。意思準確,解讀單壹。法律文書是體現和實施國家法律的書面形式的壹部分,是當事人向國家執法機關提出的訴訟請求或法律文書的壹部分。所以它的用詞壹定要意義精確,解釋單壹,這樣才能避免理解和表現上出現任何問題。2.文字簡潔明了。因為作為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或當事人向執法機關提交的文件,語言文字必須簡潔明了,不能詳盡冗長,但必須說明的情況和事實,必須闡述的理由和法律依據,不能過於簡略或粗略;所以,準備課文是很有必要的。3.文筆樸實莊重。法律文書的文體屬於公文文體。樸素、嚴謹、莊重受到其嚴肅的法律內容的制約。4.語言規範,語句規整。法律文件的語言是規範的書面語言。它力求符合語法規則,句子規整,成分完整。5.褒貶恰到好處,愛恨分明。法律文書的內容大多與處理違法侵權和犯罪行為的案件有關。因此,法律文件具有鮮明的褒貶態度和強烈的情感色彩。6.避免語言禁忌。法律文書往往有壹些語言運用中必須避免和必須註意的共性問題。第壹,避免方言;第二,避免使用流氓俚語;第三,忌罵人;最後,盡量避免使用錯別字。是指公安機關在案件偵查終結後,認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時作出的文書。作用:是對案件偵查活動的總結,反映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質量,也是檢察、審判工作的基礎材料。壹是要全面準確地反映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第二,區分罪與非罪。第三,在* * *犯罪案件中,要區分每個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和責任。第四,在描述犯罪事實時,要引用壹定的證據加以證明。包括犯罪事實和提出起訴意見的理由及法律依據。1.客觀反映案情。(1)以事實為依據。(2)未經審查核實的材料不能用於起訴意見。(3)引用犯罪嫌疑人供述、證人證言時,不能斷章取義,而要壹概而論,壹定要保持原意。(4)對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實的敘述應清晰具體,但過於抽象、籠統和概念化。2.準確認定犯罪事實。3.正確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有以下四種:(1)按時間順序敘事,即按照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時間順序進行敘事;(2)根據犯罪性質,即根據犯罪嫌疑人犯罪性質的嚴重程度;(3)綜合歸納敘述;(4)多種方法的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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