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電話是司法行政部門利用專用電話線路和電信網絡,組織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人員和鄉鎮司法所工作人員,為群眾和社會組織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的壹種形式。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律師免費為經濟困難人員或特殊案件提供法律服務的壹種法律保障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法律援助是為有特殊或經濟困難的人設立的特殊援助中心。只要公民需要援助,就可以通過專門的電話提出請求,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得到幫助。所以他們在處理的時候可以多咨詢,這樣才能申請成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本人或者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定律師為其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