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高職院校擴招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高職院校擴招報名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相關要求;
2.報名高職擴招,需具有當地常住戶口,符合條件的港澳臺考生,累計社保1年以上,並與省屬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外省在職職工;
3.報名參加高職擴招,必須是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二、下列人員不得申請高職擴招:
1,具有高等教育學歷的大學生,或已被高校錄取並保留錄取資格的學生,不得報考高職擴招;
2.非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的學生不得報考高職擴招;
3.在高級中等教育非畢業年度以欺騙手段報名,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高職擴招;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暫停參加高考、處於暫停期的人員,不得報考高職擴招;
5.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不得申請高職院校擴招;
6.已被高校錄取的考生(含錄取後不報到的考生)不得報考高職擴招。
7.全日制擴招是指高職院校實施擴招,屬於大學擴招。自2019年起,全國高職院校實施擴招,招生人數為1萬人。2020年和2021年,高職院校招生增加200萬人。2022年部分省份延續擴招政策。比如甘肅省並入單考單招計劃,江蘇省維持擴招,都是執行原來的高職擴招政策,只是改了個名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壹條為了發展教育事業,提高全民族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級各類教育。
第三條國家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遵循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發展社會主義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