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高速違法停車的處罰如下:
1.車道內停放營運客車以外的車輛的,罰款200元,記6分;
2.營運客車以外的車輛在非緊急情況下停在應急車道的,罰款200元,記6分;
3.營運客車停在車道上的,罰款200元,記12分;
4.營運客車在非緊急情況下停在應急車道的,罰款200元,記12分;
5.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停車後,未按規定使用燈光、設置警示標誌的,罰款200元,記3分。
新交通法規規定,下列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1,違反禁止標線,禁止標線包括地面的黃色實線和黃叉,按上去會違反禁止標線指令;
2.實線變道、在不允許轉彎的路段掉頭、左轉不左轉等駕駛行為;
3.單雙號黃色實線為禁止標線,行駛中壓線、越線違法,路口不按導向標線在相應車道行駛;
4.掉頭路段不允許掉頭,禁止左轉。
綜上所述,高速實線變道屬於違法行為,將依法罰款200元,扣3分。壹般電子眼都是隔壹段時間拍壹次,但是高速公路上的車輛速度很快,有時候電子眼捕捉不到。但也要註意,車輛不要在實線處變道,否則要對實線變道造成的交通事故負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壹)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暫扣的;
(二)機動車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發生交通事故後造成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時速超過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壞、移動、改動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堵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壹的,還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壹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壹的,可以拘留不超過十五日。